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标兵、集体标兵评选的通知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同学勤勉上进,争做精英,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决定开展大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二、评选奖项及名额
(一)优秀学生标兵,不多于5人,每人奖励89级校友奖学金3000元,详见评选条件。
(二)优秀集体标兵,不多于2个,每个团队奖励89级校友奖学金2000元,详见评选条件。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四、评选流程
1.评比采取申报制,根据评选条件,填报附件1《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大学生标兵申报表》,限一页,可另附事迹材料,其中所获奖项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于12月5日下午4点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17房间)。
2.学院将为获奖个人与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89级校友奖励基金。
3.具体评审详见后续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标兵、集体标兵评选的通知.pdf
附件1: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大学生标兵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