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共青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委员会2016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的所有共青团员(包括28周岁以下的中共和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干部以及基层团支部;
2.“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和“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其中评选出“优秀团员”21名,“优秀团干部”7名,“先进团支部”4个;
3.根据学校团委相关政策,获得“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推荐资格的团支部将获得“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追加名额1个;2015-2016学年大连理工大学团支部建设活动中荣获三等奖的团支部(物理1506团支部)追加1个优秀团员名额;在2016年“五四”评选中荣获大连理工大学“十佳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物理1404 团支部)追加2个优秀团员名额和1个优秀团干部名额(无需参与答辩)。上述追加名额均不包含在条目2中的基础名额之中,通过追加名额获得校级荣誉称号参评资格的同学自动获得院级对应荣誉称号。
4.“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不能兼得。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缴纳团费;
(3)积极参加直选、推优、团支部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体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5)参评优秀团员的同学需学习态度端正,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6)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见附件6、附件7);
(7)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者优先考虑。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在学校、学院、级队等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团学干部,原则上为2015级及以上学生干部,包括各级队干部、支部(班级)干部、学院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职协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学院自强社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学院阳光心理健康协会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3)了解团的业务知识,经常创造性地开展富有成效的共青团活动,在工作范围内,为建设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发挥核心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缴纳团费;
(5)积极参与、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直选、推优、团支部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体等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6)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志愿辽宁”注册志愿者(见附件6、附件7);
(7)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3、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具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能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
(2)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各种工作手册记录完整,团支部建设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能及时缴纳团费,作好团员证的管理、使用等常规工作;
(3)团支部能定期组织支部成员进行思想政治学习、时事要事探讨,支部成员信仰坚定、政治素质高;
(4)团支部建有规范的推优工作制度,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团员的评议、考察、写实工作,有效地提高团支部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素质;
(5)团支部在本单位内先锋作用明显;
(6)在全校团支部建设工作评比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支部优先考虑。
4、先进团支部评选参考条件细则
(1)团支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与文化建设工作开展状况;
(2)团支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3)团支部运用新媒体情况;
(4)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
(5)团支部特色工作的开展情况;
(6)团支部成员的学习平均成绩。
三.奖励办法
1.对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个人或集体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对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宣传表彰。
四、相关说明
1.个人或集体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要逐项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2.因团支部获得“大连理工大学先进团支部”而产生的追加名额须由对应团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如本团支部内无合适人选,可放弃,但不允许分配给其他团支部,若出现冒名顶替者,将取消集体及个人评比资格,申请表要求与先进团支部申请表装订一起上交;
3.因获得校团建三等奖和“十佳团支部”称号所追加的优秀团员申请表和优秀团干部申请表左上方用铅笔标明“团支部名称+追加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
4.“优秀团员”称号由各级队团总支组织评选;“优秀团干部”由学院组织统一答辩评选;“先进团支部”由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评选;
4.所有申报者必须完成“志愿辽宁”网上注册,若未完成需在2016年12月19日之前完成注册;
5.上交个人申报表时,须在申报表(限一页)背面打印电子版“志愿辽宁”服务证明(见附件5)。
4.“优秀团干部”及“先进团支部”的登记表及申报材料需在12月19日11:00前交至学院217办公室,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于12月1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phtuanweizuzhibu@163.com;“优秀团员”的登记表和申报材料需以级队为单位,在12月19日11:00前交至学院217办公室,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于12月1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phtuanweizuzhibu@163.com;
5.“优秀团干部”答辩定于12月19日晚上18:30,地点为学院322多媒体会议室;自述时长为3分钟,提问环节时长为1分钟;建议准备PPT配合自述及答辩(如准备PPT请在12月18日晚18:00前发至phtuanweizuzhibu@163.com)。
6.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结果将作为“五四”评选中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及十佳团支部的评选依据。
五、各级队优秀团员名额分配
2013级队:院级优秀团员7人,包括校级优秀团员3人;
2014级队:院级优秀团员15人,包括校级优秀团员8人;
2015级队:院级优秀团员15人,包括校级优秀团员8人;
2016级队:院级优秀团员6人,包括校级优秀团员2人。
共青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