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党总支、各学生党支部:
学院党委定于2016年11月9日,对学院党委下辖学生基层党组织进行督察。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察时间地点
11月9日(15:00)。
督察地点设在学院422党员之家活动室。
二、督察范围
学院学生基层党组织(2015级、2016级本科生以年级为单位督察)。
三、督察内容
1、支部党的组织活动、会议记录本;党支部书记本人的党员手册(新换届支部请携带上一任支部书记党员手册);其他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相关的材料;支部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全部党团材料。支部成员以党内数据库信息为准。
2、2015级、2016级督察目前支部确立的积极分子培养情况。
四、工作说明
本次督察将形成督察报告;未进入本次材料督察的学生,将不能进入下一年组织发展程序。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