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将组织开展2015年学院发展对象与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增强学生党员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二、培训对象
列入学院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的学生拟发展对象,经基层党支部推荐的学生积极分子。
参加培训的学生,请务必关注微信公众号dutphys,并阅读培训相关推送信息。同时,新浪微博“物理团学社”、QQ“1640112285”空间将有自学材料、复习资料等信息推送,敬请留意。
1、要求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的学生拟发展对象必须全程参加培训,未接受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将无法进入下一步发展程序。
2、积极分子培训人选由各基层党支部推荐产生。原则上,不参加积极分子培训的学生,不能列入下一年度发展计划。
请各党支部在4月21日前将《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15年春季发展对象与积极分子培训名单统计表》报送学院党委邮箱lym@。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课堂教学、视频教学辅导、学员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的详细内容请见本次培训教学计划(见附件1),学员重点自学内容为: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同志党的十八大报告全文)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通过)
★《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历史 第二卷上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四、培训形式
专题报告、视频教学、课后自学、撰写论文和结业考试。
结业考试为卷面考试,满分100分,50%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50%为课堂培训相关内容。发展对象考核成绩以80分为通过,积极分子考核成绩以70分为通过。
五、培训要求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党员教育培训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学生在入党前,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不低于16学时,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学时)。
按照学院党委工作计划,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和积极分子培训一年一次。
1.考勤纪律:
⑴学员应当自觉接受管理,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⑵无故缺勤一次者,不能结业。
⑶因事请假,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2次;超过2次者,延至下期培训。
⑷被批准允许请假者,需认真自学所缺课程内容,并提交个人自学总结,否则视为缺席。
⑸发现冒名顶替或是敷衍包庇缺课学员等现象,将取消该生的发展对象、积极分子资格,并视情节给予院内处分。
2.培训总结:
学员撰写的学习体会或论文,要求观点鲜明、论述清晰,层次分明,必须手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不得抄袭,否则按不及格处理。不交论文或所交论文不合格者不能按期结业。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