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按照《学校办公室关于在全校学生党员中开展2012-2013学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大工办发【2013】35号)文件要求,经学院党委讨论,现将学院此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具体奖项及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本次评选学院党委推荐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党员3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2人,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先进党组织2个。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校优秀学生党员:本科生2人,研究生1人,本科生2人中1人必须为2013届毕业生,同时作为本年度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研究生候选人年级不限。
校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本科生支部书记1人,研究生支部书记1人。
校学生先进党组织:本科生支部1个,研究生支部1个。
二、评比条件
1.先进学生党组织评比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2)党员发展工作突出。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敢于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群众,以支部的先锋作用带动群众。
(3)制度机制完善。党支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和开展组织生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工作成效显著。党支部有战斗力和凝聚力,能够创造性的开展活动,在所在学部(院、系)学风建设和学习工作中业绩突出。党支部在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活动中,组织有序,效果突出,特色鲜明。
(5)群众满意度高。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支部拥有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队伍,能定期组织有显著成效的思想政治学习;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
(6)党支部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
2.优秀学生党员评比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强。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热心服务同学。主动帮助同学,团结同学,带领同学一起进步,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公与私、集体与个人的关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员权利。
(3)带头学习提高。弘扬优良校风学风,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能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体现大工精神。
(4)努力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学习、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服从组织领导,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活动,在工作中勇挑重担,乐于奉献,表现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5)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解剖自己、正确对待和接受同学的监督和老师的批评教育。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在各类事件中,表现出共产党员应有的品格和作风。
(6)优秀毕业生党员除符合上述条件,还应为在校期间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学习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取得一定成绩。在校期间曾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3.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比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强。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党务工作水平高。认真学习掌握党务工作知识,熟悉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支部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和实践,勇于创新,在工作中做出较好成绩。
(3)工作能力突出。能够配合上级党组织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能够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过程中,积极引导、组织有力,为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核心带头作用,使所在党支部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4)具有开拓精神,群众基础好。积极探索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本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的活动,思路新、方法好,成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带头服务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带头做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警醒,在成长成才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支部书记任职时间须在半年以上。
4 在学校规定各项评选基本条件外,学院推荐人员及支部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本科生优秀学生党员候选人必须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综合类荣誉称号。
(2)校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最近两年之内必须有院级以上学生党支部创新方案立项经历。
(3)校学生先进党支部最近两年之内必须有校级以上学生党支部创新方案立项经历。
三、详细说明及具体工作
1、基层单位评选推荐:4月2日—4月7日
(1)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在4月7日中午12:00前,推荐1名校优秀学生党员、1名校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1个校学生先进党组织,并将推荐登记表电子表材料发送至党委邮箱(lym@)。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4月7日中午12:00前,推荐2名校优秀学生党员、1名校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1个校学生先进党组织,并将推荐登记表电子表材料发送至党委邮箱(lym@)。
2、候选人材料审查:4月7日
4月7日,学院党委将对基层单位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对审查细则补充说明如下:
(1)推荐候选人条件不符合学校、学院基本推荐资格,直接取消候选人推荐资格,学院党委将对名额评选范围进行调整。本科生候选人条件不符,名额增补至研究生。研究生候选人条件不符,名额增补至本科生。
(2)推荐候选人上报材料不符合学校要求,取消候选人推荐资格,由研究生党总支或学生工作办公室重新推荐候选人。
3、候选人公示:4月8日—4月10日
4、4月11日,学院上报推荐结果,学校党委审批。
四、材料具体要求
各单项荣誉填写相应电子表格(,并准备相应宣传照片电子版(先进集体和个人),供网站宣传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1.文档命名方式:单位(学部、院、系)-类别(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先进学生党组织)-名称(个人或支部)。
2.填表要求:一律为宋体小四,单倍行距。“主要事迹”要求第三人称,字数1500左右,突出重点、体现全面、详实感人。
3.宣传用照片:所有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M左右。照片命名方式同上。其中,个人照片要求红底正面免冠。
4.逾期不报材料,学院党委将直接讨论产生候选人,推荐学校审批。推荐表和照片的电子档请于4月7日中午12:00前发往邮箱lym@。
5.推荐优秀毕业生党员,需同时填写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
201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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