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诚信。
3.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的科研任务或科研辅助工作要求。
4.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并能够在短期内到岗。
二、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
三、聘用管理与待遇
1.经学院各用人课题组面试通过后,科研助理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自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大工校发〔2017〕67号)聘用和管理,与大连人才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人才派遣方式聘用。正式聘用后,需与人才派遣公司沟通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复印件报科研院、人事处备案。短期科研助理受聘期间的户口、档案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存放在人才派遣中心。
2.短期科研助理实行月薪制,薪酬标准按照学校要求,不低于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薪酬实行社会化管理,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和公积金。具体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确定。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网上报名,将简历(格式不限)投递xuxuan@dlut.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短期科研助理+姓名”)。
2.简历要求:请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其它证明个人业绩和能力的资料合并到一份pdf文档,文档以“姓名”命名。
3.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17:00。
4.学院联系人:徐萱,电话:13941163650。